有人参加机关单位的公务员考试成绩不错,获得了参加面试的资格。然后面试也深得考官欣赏。但是体检后却左等右等等不到单位正式录用的通知,却等到了医院的复查通知书,原因是在体检中被查出了肝功能异常。经过复查,竟然是患上了中度脂肪肝,不符合公务员入职体检的标准,只能遗憾地与梦寐以求的职位“道别”。
“乙肝两对半”不再成为求职绊脚石
随着社会上消除乙肝歧视呼声的高涨,之前一直最让广大考生担心的“乙肝两对半”,如今在公务员入职体检中已经明确无需再查了。如果一些特殊岗位有此要求,也会先公示,并在考生须知中说明。而根据最新的标准,除录用人民警察和特殊职位的公务员外,乙肝五项检查的判定标准也作出了调整:患急性肝炎已经治愈1年或迁延性肝炎已经治愈2年的乙肝病毒携带者(肝功能正常),除“大三阳”仍为不合格外,其他情形的阳性(含“小三阳”)均调整为合格。
脂肪肝无缘公务员
虽然“乙肝两对半”已经不再是求职的绊脚石,但如今有不少考生却给“富贵病”绊住。据了解,在公务员体检中,除了脂肪肝会被视为“不合格”外,高血压、糖尿病等慢性病也会被视为“不合格”。但由于这些疾病初期基本没有症状,很多考生即使得病了也并不知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