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神障碍患者的病情是否稳定、症状轻重程度以及对社会功能的影响等因素,决定其能否从事正常的工作。如果处于疾病急性期,建议暂时不要去上班。
1.可以:如果经过治疗后,精神障碍已经得到控制,并且没有影响到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,此时可以考虑适当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和工作,比如在社区做义工等;
2.不可以:如果是刚发病或者正处于疾病的急性发作期,则不建议让精神障碍者去上班。因为这时的精神障碍者一般会出现幻觉妄想等症状,而且行为冲动不受自己意识支配,无法完成工作任务,还可能会给他人带来危险。另外,在此期间也不能保证精神障碍者的安全,所以需要在家休养一段时间,待病情稳定后再考虑安排工作。
对于部分长期服用抗精神病药物的患者,由于药物副作用比较大,也会影响工作,如出现头晕、乏力、恶心、呕吐等情况,因此也不适合去上班。建议此类患者遵医嘱调整用药方案或更换其他药物进行治疗,待上述情况缓解之后再考虑上班。
当确诊为精神障碍时,应积极就医诊治,避免耽误病情。日常生活中也要注意保持良好的心态,避免情绪波动过大,以免加重病情。